電纜衝擊電壓試驗(含後續工頻耐壓)
Cable Impulse Voltage Test (followed by Power-Frequency Voltage Test)
適用設備:電纜及導線 / 中壓電纜 (6 kV~30 kV)
電纜衝擊電壓試驗是中壓電纜(6 kV~30 kV)的電氣型式試驗。依 IEC 60502-2 §18.2.8,於導體高溫(高於最高運轉溫度 5~10 K)下,依 IEC 60230 程序施加 10 次正極 + 10 次負極雷擊衝擊(峰值 60~170 kV 依額定電壓),後於常溫施加工頻耐壓 15 分鐘,絕緣未擊穿即為通過。
安全資訊 — 極高風險
本試驗於導體高溫狀態下施加雷擊衝擊電壓(最高 170 kV 峰值,依額定電壓),並於衝擊後施加工頻耐壓,具致命電擊與高溫灼傷雙重風險。衝擊產生器儲存大量電荷。
- 絕緣手套(Class 2 以上)
- 安全眼鏡
- 絕緣鞋
- 安全帽
- 隔熱手套(處理高溫試樣)
- 試樣為 10~15 m 完整電纜,已依 §18.2.2 序列完成前置試驗
- 衝擊產生器與耐壓設備已校正
- 導體加熱至高於正常運轉最高導體溫度 5~10 K 並穩定
- 試驗區域已設置安全圍欄與警示標誌
- 電纜終端處理不良或有明顯損傷
- 衝擊產生器接地不良
- 溫度量測裝置故障無法確認導體溫度
衝擊試驗於導體高溫下執行,須以隔熱手套處理試樣;衝擊產生器與後續工頻耐壓設備皆須充分放電接地後始可接觸。多芯電纜逐芯試驗。
試驗接線圖
檢測四階段
型式試驗 (Type Test)
適用電氣型式試驗序列(§18.2.2)之第 d 項。於導體高溫下施加雷擊衝擊,後接工頻耐壓。
1. 取 10~15 m 完整電纜試樣,確認已依 §18.2.2 序列完成前置試驗。 2. 對導體通電加熱,使導體溫度高於正常運轉最高導體溫度 5~10 K 並穩定。 3. 依 IEC 60230 程序施加雷擊衝擊電壓,峰值依 Table 14(依額定電壓 60/75/95/125/170 kV)。 4. 每芯施加 10 次正極性 + 10 次負極性衝擊,須無破壞通過。 5. 衝擊試驗後,於常溫對每芯施加工頻耐壓 15 分鐘(電壓依 Table 11)。 6. 確認絕緣未發生擊穿。 7. 降壓、斷電、對導體與衝擊產生器充分接地放電。
- 導體溫度須高於正常運轉最高導體溫度 5~10 K
- 衝擊峰值依 Table 14:3,6/6 kV→60 kV、6/10 kV→75 kV、8,7/15 kV→95 kV、12/20 kV→125 kV、18/30 kV→170 kV
- 每芯 10 次正極 + 10 次負極衝擊
- 衝擊後常溫工頻耐壓 15 分鐘(電壓依 Table 11,即 3,5 U₀)
- 衝擊施加程序依 IEC 60230
執行頻率:型式試驗,對某型電纜執行一次(依 §18.1 型式核可規則涵蓋同型其他規格)
來源:IEC 60502-2 (2014), Clause 18.2.8
出廠試驗 (Routine Test)
不適用衝擊試驗為電氣型式試驗(§18),非每一製造長度之例行試驗。例行耐壓為工頻 3,5 U₀/5 min(§16.4,參見 TEST-CB-VT-001)。
竣工試驗 (Commissioning)
不適用衝擊試驗屬工廠型式試驗,非現場竣工項目。現場竣工耐壓多採 VLF(參見 TEST-CB-VLF-001)。
維護試驗 (Maintenance)
不適用衝擊試驗為一次性型式鑑定,不適用於維護階段。
試驗設備
- 雷擊衝擊產生器 — 峰值輸出須達 170 kV,波形依 IEC 60230 規定之標準雷擊衝擊波
- 導體加熱電流源 — 容量足以使導體達高於正常運轉最高溫度 5~10 K
- 工頻交流試驗變壓器 — 輸出達 3,5 U₀,供衝擊後 15 分鐘工頻耐壓
- 溫度量測裝置 — 量測導體電阻或試樣表面/參考電纜溫度
相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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