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加熱循環試驗(含後續局部放電試驗)
Cable Heating Cycle Test (followed by Partial Discharge Test)
適用設備:電纜及導線 / 中壓電纜 (6 kV~30 kV)
電纜加熱循環試驗是中壓電纜(6 kV~30 kV)的電氣型式試驗。依 IEC 60502-2 §18.2.7,對導體反覆通電加熱至高於最高運轉溫度 5~10 K(每循環 ≥8 h,含 ≥2 h 維持高溫 + ≥3 h 自然冷卻),共 20 次,模擬長期熱機械應力;末次後依 §18.2.5 施加 5 pC 局部放電試驗驗證絕緣完整性。
安全資訊 — 高風險
本試驗對導體反覆通以大電流加熱至高於正常運轉最高溫度 5~10 K,共 20 次循環,具高溫灼傷與大電流危險;後續局部放電試驗施加 2 U₀ 高壓。
- 絕緣手套(Class 2 以上)
- 安全眼鏡
- 絕緣鞋
- 安全帽
- 隔熱手套(處理高溫試樣)
- 試樣為已完成前置試驗之完整電纜
- 試樣平鋪於試驗室地面
- 加熱電流源與溫度量測裝置已就緒
- 局部放電量測系統靈敏度可達 5 pC
- 電纜終端處理不良
- 溫度量測裝置故障
- 局部放電背景雜訊過高無法達 5 pC 靈敏度
加熱循環期間試樣高溫,須隔熱防護;20 次循環為連續長時程試驗,須全程監測導體溫度於規定範圍。多芯電纜須對所有導體通加熱電流。
試驗接線圖
檢測四階段
型式試驗 (Type Test)
適用電氣型式試驗序列(§18.2.2)之第 c 項。20 次加熱循環模擬長期熱機械應力,末次後以局部放電驗證絕緣完整性。
1. 取已完成前置試驗之完整電纜試樣,平鋪於試驗室地面。 2. 對導體通電流加熱(多芯電纜對所有導體通電),使導體達高於正常運轉最高溫度 5~10 K 之穩定溫度。 3. 每循環全程 ≥8 h:其中導體溫度維持於規定範圍 ≥2 h。 4. 隨後於空氣中自然冷卻 ≥3 h,至導體溫度降至環境溫度 10 K 以內。 5. 重複上述循環共 20 次。 6. 末次循環後,依 §18.2.5 施加局部放電試驗:電壓升至 2 U₀ 維持 10 s 後降至 1,73 U₀,靈敏度 5 pC。 7. 確認 1,73 U₀ 時無超過宣告靈敏度之可偵測放電。
- 導體溫度高於正常運轉最高溫度 5~10 K
- 每循環 ≥8 h(≥2 h 維持高溫 + ≥3 h 自然冷卻至環境溫度 10 K 以內)
- 共 20 次循環
- 末次後局部放電試驗靈敏度 5 pC(較例行 §16.3 之 10 pC 嚴格)
- 多芯電纜對所有導體通加熱電流
執行頻率:型式試驗,對某型電纜執行一次(依 §18.1 型式核可規則涵蓋同型其他規格)
來源:IEC 60502-2 (2014), Clause 18.2.7
出廠試驗 (Routine Test)
不適用加熱循環為電氣型式試驗(§18),非每一製造長度之例行試驗。
竣工試驗 (Commissioning)
不適用加熱循環屬工廠型式試驗,非現場竣工項目。
維護試驗 (Maintenance)
不適用加熱循環為一次性型式鑑定,不適用於維護階段。
試驗設備
- 大電流加熱電源 — 容量足以使導體達高於正常運轉最高溫度 5~10 K 並維持穩定
- 溫度量測裝置 — 量測導體電阻或表面溫度,確認維持於規定範圍
- 局部放電量測系統 — 依 IEC 60885-3,靈敏度 5 pC 或更佳
相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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