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特性
Prote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an Arrester
別名:protective characteristics
保護特性(protective characteristics)為 IEC 60099-4 定義之避雷器三大保護水準組合:LIPL(雷擊)、SIPL(開關)、STIPL(陡波)。三者分別對應三種試驗波形下之最大殘餘電壓,共同構成絕緣配合計算的核心輸入,決定被保護設備獲得的保護裕度。
白話說明
避雷器保護設備的能力不能用單一數字描述——因為過電壓有三種主要形態:雷擊(慢,8/20)、開關切換(更慢,30~100 μs)、鄰近雷擊(極快,1/20)。每種形態下避雷器殘餘電壓不同,所以要分別給三個保護水準(LIPL、SIPL、STIPL)。三者合起來才完整描述一具避雷器的保護能力。
完整定義
雷擊衝擊保護水準(LIPL)、開關衝擊保護水準(SIPL)及陡波衝擊保護水準(STIPL)之組合。
標準原文 (Original Text)
a combination of lightning impulse protection level (LIPL), switching impulse protection level (SIPL) and steep current impulse protection level (STIPL)
三項保護水準分別對應三種試驗波形與設計工況: - LIPL(§3.33)=標稱放電電流(8/20,§3.31)下之最大殘餘電壓 - SIPL(§3.69)=其等級指定之開關衝擊放電電流(§3.68,前緣 30~100 μs)下之最大殘餘電壓 - STIPL(§3.67)=等於標稱放電電流峰值之陡波電流衝擊(§3.66,1/20)下之最大殘餘電壓 絕緣配合計算時,三項保護水準共同決定避雷器對被保護設備之保護裕度(protective margin)。
生活比喻
像防彈衣要分級保護——手槍彈(慢)、步槍彈(中速)、突擊步槍(高速)對應不同防護等級。避雷器也一樣:慢波(LIPL)、更慢波(SIPL)、極快波(STIPL)要分別標示,才能讓設計者知道面對不同威脅時保護夠不夠。
為何重要
絕緣配合(IEC 60071-1,IN-001)計算時,設計者要從保護特性三個值中挑出對應情境的那一個:雷擊事件用 LIPL,開關投切用 SIPL,GIS 內部或長連接線用 STIPL。保護裕度=設備耐壓 ÷ 對應保護水準,必須大於標準建議值(如 LIWV/LIPL ≥ 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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