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容器熱穩定性試驗
Thermal Stability Test
適用設備:電容器及電抗器 / 並聯電容器
電容器熱穩定性試驗依 IEC 60871-1 §13 型式試驗,驗證電容器於過載條件(輸出 ≥ 1.44 × Qn)與高溫環境(Table 2:A=40℃/B=45℃/C=50℃/D=55℃)下之熱穩定性。受測品須置於兩陪試品之間,間距 ≤ 正常安裝間距,試驗 ≥ 48 小時。合格判準:最後 6 小時容器頂部溫升變化 ≤ 1 K(連續 4 次量測),試驗前後電容量差異不得相當於元件擊穿或熔絲動作,72 小時內未達熱穩定者判定不合格。本試驗同時為 §14 elevated temperature tan δ 量測之前置調節。
安全資訊 — 高風險
試驗於加熱試驗箱內持續 ≥ 48 小時(最長 72 小時)施加約 1.2 × Un(使輸出 ≥ 1.44 × Qn)之電壓, 電容器處於過載及高溫雙重應力下,可能發生介質劣化、容器膨脹、甚至漏油或爆裂。 試驗箱溫度高達 40~55 °C(Table 2 溫度分類),操作人員進入箱內維護或量測時有熱燙傷風險。 受測電容器儲存大量電能,試驗期間保護電路失效可能造成過壓事故。
- 絕緣手套
- 耐高溫手套(進入試驗箱維護時)
- 絕緣鞋
- 安全帽
- 面罩
- 接地棒
- 試驗箱無強制對流,具溫度穩定控制能力(依 Table 2 選取目標溫度)
- 溫度計具熱時間常數約 1 小時(§13.2)
- 溫度計加遮蔽以防受三個受試電容器熱輻射影響
- 試驗前後電容量量測環境符合 §5.2 試驗條件
- 試驗電源可穩定維持電壓、頻率,長時間(≥ 48 小時)運轉
- 備有自動斷電保護(擊穿或異常時切離)
- 受測電容器之 §9 端子間耐壓試驗未通過
- 試驗箱溫度無法穩定於目標值
- 環境溫度計無法符合 §13.2 要求(熱時間常數與遮蔽)
§13.2 佈置要求嚴格:受測品須置於兩個同額定之陪試電容器之間,或兩個含電阻之假容器之間, 且陪試品/假容器須施加同等電壓或發散同等熱量。 間距須 ≤ 正常安裝間距(模擬最不利熱環境)。 若 72 小時仍未達熱穩定條件 → 試驗終止並判定不合格(§13.2 倒數第 3 段)。
試驗接線圖
檢測四階段
型式試驗 (Type Test)
適用§13 型式試驗之一,驗證電容器於過載條件下之熱穩定性。
1. 受測品須先通過 §9 耐壓試驗與 §5 品質要求。 2. 量測受測品試驗前電容量(依 §7.1),環境溫度依 §5.2 條件。 3. 佈置: - 受測品置於中間。 - 兩側放置同額定電容器(施加同電壓)或含電阻之假容器(電阻發散熱量使頂部溫度 ≥ 受測品)。 - 彼此間距 ≤ 正常安裝間距。 - 整組置於加熱試驗箱內(無強制對流),依製造商安裝指引採最不利熱方位。 4. 依 Table 2 選取環境溫度(A=40℃ / B=45℃ / C=50℃ / D=55℃,依電容器溫度分類)。 以熱時間常數 ≈ 1 小時之溫度計監測,並加遮蔽防三個受試品之熱輻射。 5. 施加 substantially sinusoidal AC 電壓,幅值使輸出 ≥ 1.44 × Qn(以量測電容量計算)。 6. 試驗持續 ≥ 48 小時。 7. 最後 6 小時內於容器頂部量測溫度 ≥ 4 次。 8. 若 6 小時內溫升變化 > 1 K,繼續試驗直到後續 6 小時連續 4 次量測滿足 ≤ 1 K。 9. 若 72 小時仍未達熱穩定條件 → 試驗終止並判定不合格。 10. 試驗前後電容量量測須校正至相同介質溫度後比較(§5.2 範圍)。 11. 建議繪製電壓/頻率/環境溫度/容器溫升隨時間變化圖,便於判讀波動影響。
- §13.2 要求輸出 ≥ 1.44 × Qn(對應約 1.2 × Un 施加電壓)
- Table 2 溫度分類:A=40℃/B=45℃/C=50℃/D=55℃
- 熱時間常數 1 小時之溫度計 + 熱輻射遮蔽(避免量得熱源輻射溫度)
- 陪試品(或假容器)必不可少,模擬實際運轉熱環境
- 50 Hz/60 Hz 可互測(§13.2 末段),輸出需符合規定
- 電容量量測須溫度校正至相同介質溫度
- 最終溫升判讀須同步檢查電壓/頻率/環境溫度波動
執行頻率:產品型式認證時執行一次;設計變更時重新執行
來源:IEC 60871-1 (2014), Clause 13.1
出廠試驗 (Routine Test)
不適用§13 為型式試驗,非每具執行之 routine test。
竣工試驗 (Commissioning)
不適用現場竣工不執行本試驗。
維護試驗 (Maintenance)
不適用本試驗為型式試驗,運轉中電容器之熱狀態監測應以紅外線熱像、容器溫升巡檢等非破壞手段為主。
試驗設備
- 加熱試驗箱 — 無強制對流,溫度穩定控制於 Table 2 規定值(±2 K),容積容納受測品 + 兩陪試品 + 間距
- 高壓試驗電源(AC) — substantially sinusoidal 輸出,電壓可調至使輸出 ≥ 1.44 × Qn,連續運轉能力 ≥ 72 小時
- 陪試電容器 × 2(或含電阻之假容器) — 額定同受測品,施加同電壓;若為假容器則電阻發散熱量使容器頂部溫度 ≥ 受測品
- 容器頂部溫度量測系統 — 熱電偶或 RTD,貼附容器頂部;解析度 ±0.5 K
- 環境溫度計 — 熱時間常數 ≈ 1 小時,加遮蔽防熱輻射
- 電容量測量儀 — 依 §7.1,試驗前後量測用
- 資料記錄器 — 記錄電壓/頻率/環境溫度/容器溫升隨時間曲線
相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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