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聯電容器熱穩定試驗
Thermal Stability Test
適用設備:電容器及電抗器 / 串聯電容器
串聯電容器熱穩定試驗依 IEC 60143-1 §5.9 型式試驗,驗證單元於過載與高溫下之熱穩定性。受測品置於兩陪試單元(或含電阻假容器)之間,間距 ≤ 正常安裝間距,於 still air 加熱試驗箱內依 Table 2(A=40 / B=45 / C=50 / D=55 °C)施加電壓使輸出 = 1.44 × Qn,試驗 ≥ 48 小時。合格判準:最後 6 小時容器溫升變化 ≤ 1 K(連續 4 次量測)、試驗前後電容量差異不得相當於元件擊穿或熔絲動作、§5.9.2 末段 tan δ 不超過製造商宣告或協議值。8 小時過載提高時 1.44 按平方對應提高(§10.3.2)。
安全資訊 — 高風險
試驗於加熱試驗箱內持續 ≥ 48 小時施加 substantially sinusoidal AC 電壓,使計算輸出 = 1.44 × Qn(對應 §7.1 之 8 小時過載電流 1.1 × In)。 電容器於過載與高溫(Table 2:A=40 / B=45 / C=50 / D=55 °C)雙重應力下,可能發生介質劣化、容器膨脹、漏油甚至爆裂。 試驗箱高溫,操作人員進入維護或量測時有熱燙傷風險。 受測電容器儲存大量電能,試驗期間保護電路失效可能造成過壓事故。
- 絕緣手套
- 耐高溫手套(進入試驗箱維護時)
- 絕緣鞋
- 安全帽
- 面罩
- 接地棒
- 加熱試驗箱無強制對流(still air),溫度穩定控制於 Table 2 規定值(±2 °C)
- 環境溫度計具熱時間常數約 1 小時,並加遮蔽防受測品與陪試品之熱輻射
- 受測品兩側具同額定陪試品(施同電壓)或含電阻之假容器(電阻發熱使容器溫度 ≥ 受測品)
- 試驗電源可穩定維持電壓與頻率,連續運轉 ≥ 48 小時
- 試驗前電容量已依 §5.3.1 量測並記錄介質溫度(§5.1.2)
- 備有自動斷電保護(擊穿或異常時切離)
- 試驗箱溫度無法穩定於 Table 2 目標值
- 環境溫度計不符熱時間常數約 1 小時或未加遮蔽
- 未配置陪試品/含電阻假容器(熱環境模擬不完整)
佈置要求嚴格:受測品置於兩個同額定陪試品之間,或兩個含電阻之假容器之間, 陪試品施同電壓、假容器電阻發熱使容器溫度 ≥ 受測品。間距 ≤ 正常安裝間距、置於最不利熱方位。 溫度於「對等位置」量測且不得直接受鄰近單元熱輻射。 施加電壓使計算輸出 = 1.44 × Qn;若 8 小時過載電流提高,1.44 須按平方對應提高(§10.3.2)。
試驗接線圖
檢測四階段
型式試驗 (Type Test)
適用§5.9 型式試驗,驗證串聯電容器單元於過載(1.44 × Qn)與高溫條件下之熱穩定性,並於末段量測損耗。
1. 試驗前依 §5.3.1 量測電容量(0.9 ~ 1.1 × Un、排除諧波誤差),記錄介質溫度(§5.1.2,+5 ~ +35 °C)。 2. 佈置: - 受測品置於中間。 - 兩側放置同額定陪試單元(施同電壓、容器尺寸近似)或含電阻假容器(電阻發熱使容器溫度 ≥ 受測品)。 - 間距 ≤ 正常安裝間距,置於 still air 加熱試驗箱內最不利熱方位。 3. 依 Table 2 選取環境溫度(A=40 / B=45 / C=50 / D=55 °C,±2 °C), 以熱時間常數 ≈ 1 小時且加遮蔽之溫度計監測。 4. 施加 substantially sinusoidal AC 電壓,幅值(依量測電容量計算)使輸出 = 1.44 × Qn 並全程維持定值。 5. 試驗持續 ≥ 48 小時。 6. 最後 6 小時內於容器量測溫度 ≥ 4 次;溫升變化須 ≤ 1 K。 7. 若 6 小時內溫升變化 > 1 K,繼續試驗直到後續 6 小時連續 4 次量測滿足 ≤ 1 K。 8. 熱穩定試驗結束時依 §5.9.2 量測損耗(或 tan δ),量測電壓為熱穩定試驗電壓,其餘依 §5.4.1。 9. 試驗前後電容量量測校正至相同介質溫度後比較。 10. 建議繪製電壓/頻率/環境溫度/容器溫升隨時間變化圖以利判讀。
- 施加電壓使輸出 = 1.44 × Qn(對應 §7.1 之 8 小時過載電流 1.1 × In)
- 8 小時過載提高時,1.44 須按平方對應提高(§10.3.2)
- Table 2 溫度分類:A=40 / B=45 / C=50 / D=55 °C(±2 °C)
- 熱時間常數 ≈ 1 小時且加遮蔽之溫度計(避免量得熱源輻射溫度)
- 陪試單元(或含電阻假容器)必不可少,模擬實際運轉熱環境
- 最後 6 小時量測溫度 ≥ 4 次、溫升變化 ≤ 1 K
- §5.9.2 末段量測 tan δ,量測電壓為熱穩定試驗電壓
- 50 Hz/60 Hz 可互測(須施加規定輸出)
執行頻率:產品型式認證時執行一次;設計變更時重新執行
來源:IEC 60143-1 (2023), Clause 5.9.1
出廠試驗 (Routine Test)
不適用§5.9 為型式試驗,非每具執行之 routine test。
竣工試驗 (Commissioning)
不適用現場竣工不執行本試驗。
維護試驗 (Maintenance)
不適用本試驗為型式試驗,運轉中之熱狀態監測應以紅外線熱像、容器溫升巡檢等非破壞手段為主。
試驗設備
- 加熱試驗箱 — still air(無強制對流),溫度穩定控制於 Table 2 規定值(±2 °C),容積容納受測品 + 兩陪試品 + 間距
- 高壓試驗電源(AC) — substantially sinusoidal,電壓可調至使輸出 = 1.44 × Qn,連續運轉能力 ≥ 48 小時
- 陪試單元 × 2(或含電阻之假容器) — 額定同受測品、容器尺寸近似;陪試品施同電壓,假容器電阻發熱使容器溫度 ≥ 受測品
- 容器溫度量測系統 — 熱電偶或 RTD,貼附容器「對等位置」;解析度 ±0.5 K
- 環境溫度計 — 熱時間常數 ≈ 1 小時,加遮蔽防熱輻射
- 電容量測量儀 — 依 §5.3.1,於 0.9 ~ 1.1 × Un 量測,試驗前後用
- 損耗/tan δ 量測儀 — 依 §5.9.2 / §5.4.1,於熱穩定試驗結束時、以試驗電壓量測
- 資料記錄器 — 記錄電壓/頻率/環境溫度/容器溫升隨時間曲線
相關名詞
發現內容問題?點此回報
標準改版、翻譯錯誤、條款編號不對、缺少資訊都歡迎回報,我們會儘快修正。
發現內容問題?點此回報
標準改版、翻譯錯誤、條款編號不對、缺少資訊都歡迎回報,我們會儘快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