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聯電容器電容量量測
Capacitance Measurement
適用設備:電容器及電抗器 / 串聯電容器
串聯電容器電容量量測依 IEC 60143-1 §5.3 例行試驗,以可排除諧波誤差之方法於 0.9 ~ 1.1 × Un 量測每具電容器單元電容量(預備量測 ≤ 0.15 × Un 於其他電壓試驗前、最終量測於 §5.5 耐壓試驗後)。容差(校正至參考溫度,§5.3.2):單元 ±7.5%;bank 額定 < 30 Mvar ±5.0%、≥ 30 Mvar ±3.0%;同模組相間/分段間 < 30 Mvar ≤ 3.0%、≥ 30 Mvar ≤ 1.0%。前後量測差異不得相當於元件擊穿或內部熔絲動作。
安全資訊 — 中風險
電容量量測於 0.9 ~ 1.1 × Un 施加電壓進行(預備量測則 ≤ 0.15 × Un)。 串聯電容器額定電壓可能甚高,量測迴路帶電期間觸碰端子有電擊風險。 量測完成後電容器仍儲存電荷,未經放電前接近端子有殘壓電擊風險。
- 絕緣手套
- 絕緣鞋
- 安全帽
- 接地棒
- 量測法可排除諧波誤差(如自動電容電橋)
- 量測準確度足以符合 §5.3.2 容差,重複性足以偵測元件擊穿或內部熔絲動作
- 介質溫度於 §5.1.2 範圍(+5 ~ +35 °C),參考溫度 +20 °C
- 每次量測後具放電程序,確認殘壓釋放
- 量測法無法排除諧波誤差
- 量測重複性不足以偵測元件擊穿/內部熔絲動作
- 介質溫度超出 §5.1.2 範圍且未約定校正因子
量測順序:其他電壓例行試驗「前」先做預備量測(≤ 0.15 × Un)以揭露變化; 最終電容量量測須於 §5.5 端子間耐壓試驗「後」進行,前後比對以偵測元件擊穿或內部熔絲動作。 於非 0.9 ~ 1.1 × Un 量測須買賣雙方約定校正因子。
試驗接線圖
檢測四階段
出廠試驗 (Routine Test)
適用§5.3 例行試驗,每具電容器單元量測電容量,前後比對偵測元件擊穿或內部熔絲動作。
1. 確認介質溫度於 §5.1.2 範圍(+5 ~ +35 °C),參考溫度 +20 °C。 2. 預備量測:其他電壓例行試驗前,以電壓 ≤ 0.15 × Un 量測電容量並記錄(用於後續比對揭露變化)。 3. 以可排除諧波誤差之方法,於 0.9 ~ 1.1 × Un 量測電容量。 (於其他電壓量測須買賣雙方約定校正因子。) 4. 確認量測準確度符合 §5.3.2 容差要求、重複性足以偵測元件擊穿/內部熔絲動作。 5. 最終量測:於 §5.5 端子間耐壓試驗「後」量測電容量。 6. 將最終值校正至參考溫度後與額定電容量及預備值比對。 7. 製造商依約定提供電容量對環境溫度/介質溫度之曲線或表格。
- 量測電壓 0.9 ~ 1.1 × Un,方法須排除諧波誤差
- 預備量測(≤ 0.15 × Un)於其他電壓試驗前;最終量測於 §5.5 耐壓試驗後
- 容差(校正至參考溫度):單元 ±7.5% / bank < 30 Mvar ±5.0% / ≥ 30 Mvar ±3.0%
- 同模組相間/分段間:< 30 Mvar ≤ 3.0% / ≥ 30 Mvar ≤ 1.0%
- 重複性須足以偵測元件擊穿或內部熔絲動作
- 非 0.9 ~ 1.1 × Un 量測須約定校正因子
執行頻率:例行試驗,每具電容器單元交貨前執行
來源:IEC 60143-1 (2023), Clause 5.3.1
型式試驗 (Type Test)
不適用§5.3 為例行試驗;型式試驗前後之電容量量測(§5.9/§5.12/§5.13)依各自條款引用 §5.3.1 程序。
竣工試驗 (Commissioning)
不適用現場竣工後之附加試驗見 IEC 60143-2。
維護試驗 (Maintenance)
不適用運轉中電容量變化由控制系統之不平衡保護監測。
試驗設備
- 自動電容電橋/電容量測量儀 — 可排除諧波誤差,準確度符合 §5.3.2 容差,重複性足以偵測元件擊穿/內部熔絲動作
- 可調試驗電壓源 — 0.9 ~ 1.1 × Un(預備量測 ≤ 0.15 × Un)
- 介質溫度量測 — 解析度 ±0.5 K,供量測值溫度校正(§5.1.2)
- 放電棒/接地棒 — 量測後釋放殘壓
相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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