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稱電壓
nominal voltage
別名:標稱電壓、nominal voltage
標稱電壓(nominal voltage)為用以標示或識別電氣系統之約略電壓值(IEC 61439-1 §3.8.5,源自 IEV 60050-601 經修改)。與額定電壓(SB-105,Un)區分:標稱電壓為識別系統之約略值(如 380 V/11 kV);額定電壓為製造商宣告、主電路設計連接之系統最高標稱電壓。為標稱值(SB-097)之電壓應用。
白話說明
標稱電壓是「用來稱呼、識別一個電氣系統的約略電壓」——例如『380 V 系統』『11 kV 系統』。它是概略命名值,跟製造商宣告的額定電壓(嚴格設計值)不同。
完整定義
用以標示或識別電氣系統之約略電壓值。
標準原文 (Original Text)
approximate value of voltage used to designate or identify an electrical system [SOURCE: IEC 60050-601:1985, 601-01-21, modified - Deletion of "(of a system)" from the term and addition of "electrical" in the definition.]
標稱電壓為用以「標示或識別電氣系統」之約略電壓值(定義源自 IEV 60050-601、經修改)。 與額定電壓之別:標稱電壓(nominal voltage, SB-101)為識別系統用之約略值(如 380 V / 11 kV 系統);額定電壓(rated voltage, SB-105,Uₙ)為製造商宣告、主電路設計連接之系統最高標稱電壓。標稱電壓為標稱值(SB-097)之電壓應用。
生活比喻
像稱呼『一樓住戶』——是方便識別的概略說法,不是精確的樓層高度。標稱電壓識別系統,額定電壓才是嚴格的設計連接上限。
為何重要
標稱電壓於工程之意義:(1) 系統識別:標稱電壓(SB-101)為標示/識別電氣系統之約略值;(2) 與額定電壓之別:標稱電壓概略識別、額定電壓(SB-105,Un)為設計連接上限;(3) 標稱值應用:標稱電壓為標稱值(SB-097)之電壓具體應用;(4) 選型實務:依系統標稱電壓選擇匹配額定電壓之成套設備。
相關連結
發現內容問題?點此回報
標準改版、翻譯錯誤、條款編號不對、缺少資訊都歡迎回報,我們會儘快修正。
發現內容問題?點此回報
標準改版、翻譯錯誤、條款編號不對、缺少資訊都歡迎回報,我們會儘快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