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危險操作區域

Operating Area Subject to Fire Hazard

已核實
Lite 版

別名:火災危險區、防火操作區

#電氣安全 #防火 #操作區域

火災危險操作區域為因局部或運轉條件使易燃材料接近電氣設備而生火災風險之室內外場所。設計須符合 IEC 61936-1 §8 防火規定:防火牆、承油池(sump)、集油槽、滅火系統。與 IEC 60079 爆炸危險區區別。依 IEC 61936-1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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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說明

火災危險操作區域指「有易燃物而且有電氣設備」的區域——例如紡織廠車間、穀倉、倉儲、油庫旁的變電設備都算。這類區域設計時要特別加防火牆、油槽、自動滅火系統,避免變壓器漏油起火或開關跳閘電弧引燃周遭可燃物。與 IEC 60079 爆炸區不同:爆炸區是「空氣中已有可燃氣體」的更嚴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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