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在功率
Apparent Power
別名:視在電力、皮相功率、VA、kVA、MVA
視在功率(Apparent Power)為電壓有效值與電流有效值之乘積,對正弦量 S = √(P² + Q²),單位為伏安(VA)。代表輸送設備所承受的總負擔。
白話說明
電壓乘以電流得出的功率總量,同時包含真正做功的部分和來回擺盪不做功的部分。變壓器和電纜必須按這個總量來選型,即使其中一部分並沒有產生實際工作。
完整定義
視在功率為電壓有效值與電流有效值之乘積。對正弦量之單相 或多相電路,視在功率等於有效電力與無效電力之平方和的平方根 (S = √(P² + Q²))。視在功率以伏安(VA)為單位表示。 其數值等於向量功率之量值。
標準原文 (Original Text)
apparent power (1) (rotating machinery) The product of the root-mean-square current and the root-mean-square voltage. Notes: 1. It is a scalar quantity equal to the magnitude of the phasor power. (2) (metering) For sinusoidal quantities in either single-phase or polyphase circuits, apparent power is the square root of the sum of the squares of the active and reactive powers. Note: This is, in general, not true for nonsinusoidal quantities.
視在功率代表電力系統中輸送設備(變壓器、電纜、匯流排)所 承受的「總負擔」,即使部分電力為無效電力而不做功,設備仍 須按視在功率規格設計。變壓器之額定容量即以視在功率(MVA 或 kVA)標示。功率因數為有效電力與視在功率之比值(PF = P/S)。
生活比喻
就像一家餐廳的總座位數——不管有多少客人真的在吃飯(有效電力),還是只佔位子聊天不點菜(無效電力),廚房和服務人員都必須按總座位數來配置。
為何重要
電力設備的體積、導體截面、冷卻系統都由視在功率決定。功率因數低時,同樣的有效電力需要更大容量的設備才能輸送,增加建設與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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